法不容情——赖昊


法不容情

高三(1)班 赖昊

指导老师:高中语文组老师


有一位小伙子因辛苦工作一年才存下300元钱,但眼看快过年无颜见父母,便利用特长将存款单PS成三万元,母亲不知情,便去银行取款,工作人员打电话报了警,这件事引发了社会的关注。


有人说:这是个善意的谎言。而我觉得并非如此...


什么是善意的谎言?


善意的谎言是美丽的,它表达的是一种真诚,是一种我们大家都认可的善良。善意的谎言是出于善良的动机,是以维护他人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。善良的人“被逼”说出的谎言是一种关心,它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。



江西南昌市胡老太太刚从银行取了4200元钱,准备给重孙治病用,不料在去医院的路上,钱却被一伙骗子设局骗走了。这件事被老人租房的租客冷熊知道了,他将老人的遭遇发到微博上,不少市民愿意捐钱,但老人拒绝了别人的帮助。为使老人接受这笔捐助,42个网友共同编织了一个温暖的谎言,每人捐100元,并邀请一名警察找到老人说案子已经破了,钱已经追回,老人才收下了4200元钱去给重孙治病。


这才是善意的谎言,它是为了他人的幸福和希望适度地撒了一点小谎,它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变成了善举,我们会给予理解,尊重和宽容。但是任何时候,善意的谎言都不是违法乱纪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借口。


最近有部电影叫《我不是药神》,票房极高,影响很大,引起了社会对于法大于情还是情大于法的热议。


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,站在自己的立场其实没有什么好指摘的,人为自己的利益辩护并没有什么错。理性告诉我们人是救不过来的,但又不顾一切地去做。医药公司的前期大量投入不可忽视,公司不赚钱难道等着倒闭吗?公安作为执法者,即使违法行为事出有因,难道就不处理了吗?病人吃不起药等死,法律对他们没有多大意义,就可以枉顾法律了吗?主人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应该早知道自己的结果了吧?站在不同的立场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,没有谁对谁错。



道家说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,越高的层次越大的立场,就应该要做到一种“无情”的境界,排除一切非理性的东西。而人终归不是神,总有弱点,总有触及到底线的东西,所以需要法律与规则来替我们决定、判断,法律的作用也就是尽可能地保护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。



像这种牵涉面极广事,我觉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是无力的,即使让他所在公司或者他本人有所改变,但同样的事情也会在另一个角落出现,只有靠国家,靠法律,靠规则去决定,去改善,这种事件才能渐渐减少。


法不容情!


微信“扫一扫”关注